國務院關于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計劃的批復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1-08-31 |
發文單位 | 國務院 | ||
文件號 | 國函[2001]91號 | ||
摘要 | 江蘇省、浙江省、上海市人民政府,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科技部、財政部、建設部、交通部、水利部、農業部、人民銀行、環保總局、林業局、旅游局,國家開發銀行: 環保總局《關于申請批準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計劃的請示》(環發〔2001〕133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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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1-08-31 |
發文單位 | 國務院 | ||
文件號 | 國函[2001]91號 | ||
摘要 | 江蘇省、浙江省、上海市人民政府,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科技部、財政部、建設部、交通部、水利部、農業部、人民銀行、環保總局、林業局、旅游局,國家開發銀行: 環保總局《關于申請批準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計劃的請示》(環發〔2001〕133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