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農村水利工程供排水亂收費行為的處分規定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2-09-29 |
發文單位 | 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
文件號 | 皖辦發[2002]25號 | ||
摘要 | 第一條 為制止農村水利工程供排水亂收費行為,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制定本規定?! 〉诙l 各級黨政機關、其他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和省有關農村水利工程水費征收管理規定,向農民亂收費的,依照本規定給予有關責任人員黨紀、政紀處分?! 〉谌龡l 違反規定,擅自設立農村水利工程行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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