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1995年以前收取水電增容費問題的批復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2-12-11 |
發文單位 | 鄭州市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鄭政文[2002]267號 | ||
摘要 | 管城回族區人民政府: 《管城回族區人民政府關于盡快妥善解決裴昌廟街等小區居民集體上訪有關問題的請示》(管政發[2002]137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經市有關部門核實,你區房管局1993年裴昌廟街危舊房改造拆遷項目代收代交的水電增容費,包括供電貼費、配電貼費、城網建設費、水源開發費等,是依據國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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