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防汛總指揮部洪水調度責任制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3-06-22 |
發文單位 | |||
文件號 | |||
摘要 | 為加強黃河防汛工作正規化、規范化建設,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根據有關防汛法規和各工程調度權限,制定本調度責任制。 一、預報花園口站發生4000 m3/s、 龍門站發生5000 m3/s以下洪水 此級洪水防洪處于戒備狀態。黃河防汛工作按黃防總辦各成員單位工作機制運行,黃委防辦負責防汛日常工作。若進行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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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3-06-22 |
發文單位 | |||
文件號 | |||
摘要 | 為加強黃河防汛工作正規化、規范化建設,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根據有關防汛法規和各工程調度權限,制定本調度責任制。 一、預報花園口站發生4000 m3/s、 龍門站發生5000 m3/s以下洪水 此級洪水防洪處于戒備狀態。黃河防汛工作按黃防總辦各成員單位工作機制運行,黃委防辦負責防汛日常工作。若進行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