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市地熱及礦泉水資源管理辦法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4-02-26 |
發文單位 | 鶴壁市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市政府令第4號 | ||
摘要 | 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市地熱及礦泉水資源的管理,科學勘查、合理開發和保護,保障地熱及礦泉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河南省實施〈礦產資源法〉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勘查、開發、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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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4-02-26 |
發文單位 | 鶴壁市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市政府令第4號 | ||
摘要 | 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市地熱及礦泉水資源的管理,科學勘查、合理開發和保護,保障地熱及礦泉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河南省實施〈礦產資源法〉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勘查、開發、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