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fā)市體改辦等部門關于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4-08-11 |
發(fā)文單位 | 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文件號 | 常政辦發(fā)[2004]89號 | ||
摘要 | 各轄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市體改辦、編辦、財政局、水利局、人事局等部門制訂的《常州市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二00四年八月十一日常州市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 為加快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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