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堅計劃 (征求意見稿)》公布。計劃明確,2018 年-2020 年,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分別達到57.7%、59.6%和 59.6%;全區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且極差比例控制在21.3%左右;包頭市、赤峰市黑臭水體治理完成率分別不低于 80%、90%和 95%,呼和浩特市黑臭水體治理完成率分別不低于 90%、90%和 95%。2018 年起,所有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執行一級 A 排放標準。
關于《內蒙古自治區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堅計劃》(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部署和《內蒙古自治區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要求,切實做好全區2018-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解決存在的突出水環境問題,努力改善全區水環境質量,保障水環境安全,我廳草擬了《內蒙古自治區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堅計劃》(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將意見反饋我廳。
聯系人:白帆 聯系電話:0471-4632052 郵箱:nmgshuiban@163.com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堅計劃》(征求意見稿)
內蒙古自治區
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堅計劃
(征求意見稿)
《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 號,以下簡稱《水十條》)實施以來,各地各部門積極組織落實,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力推進自治區水污染防治、水資源管理和水生態保護,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水環境質量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但從兩年來實施效果看,我區在水污染防治方面還存在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質不能穩定達標、黑臭水體尚未完全消除、面源污染較為嚴重等突出問題。在水資源管理方面,水資源保障能力薄弱,用水效率低,水資源浪費嚴重,局部水資源過度開發,嚴重擠占生態流量,水環境自凈能力銳減。水生態保護方面,濕地、湖濱、河濱等自然生態空間不足,水源涵養能力下降,水生態受損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部署和《內蒙古自治區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要求,切實做好全區 2018-2020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解決存在的突出水環境問題,努力改善全區水環境質量,保障水環境安全,結合《水十條》、《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內政發?2015?119 號)以及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內發?2015?155號),要求,制定本攻堅計劃。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以及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等生態文明發展新理念,將水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作為水環境保護紅線,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落實河、湖長制為抓手,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資源管理和水生態保護,突出工作重點,明確各級政府、相關部門、企業責任,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推進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促進全區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二、工作目標
2018 年-2020 年,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分別達到57.7%、59.6%和 59.6%,劣 V 類水體斷面比例控制在 7.7%、5.8%、和 3.8%。2018-2020 年,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每年均達到或高于 81.0%,全區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且極差比例控制在21.3%左右。到 2020 年,全區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優良水體有所增加,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水質下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2018-2020 年,包頭市、赤峰市黑臭水體治理完成率分別不低于 80%、90%和 95%,呼和浩特市黑臭水體治理完成率分別不低于 90%、90%和 95%。
三、重點任務
(一)打好水污染防治關鍵戰役
1、以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為抓手,打好河湖水質改善持久戰
全面推行河湖長制,下大力氣抓好不達標水體治理。各盟市對所有水質超標的斷面要認真分析原因,制定并加快實施水體達標規劃。已制定實施達標方案但未達到預期目標的地區,應及時評估差距,查找原因,對達標方案進行優化更新,確保水質得到有效改善。近年來出現斷面水質超標和水質下降問題較為突出的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呼倫貝爾市、通遼市、赤峰市、鄂爾多斯市、烏蘭察布市、興安盟等地區要采取有力舉措推進黃河流域大黑河、昆河、烏蘭木倫河,遼河流域老哈河、西拉木倫河,松花江流域海拉爾河、霍林河等流域治理。2018 年,要消除呼和浩特市大黑河大入黃口、包頭市昆河三艮才入黃口、鄂爾多斯市烏蘭木倫河、通遼市、西遼河大橋四個劣 V 類斷面。到 2020 年,松花江、黃河中上游、遼河流域水質進一步改善,海河流域污染程度得到緩解。加強良好水體保護,呼倫貝爾市、興安盟等地要堅決遏制良好水體水質變差趨勢。全面實施灤河生態環境保護方案。(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水利廳牽頭,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受機構職能調整影響,各項工作牽頭部門可能稍有變動,待職能劃歸工作完成后,相關工作牽頭部門自動調整為對應職能部門。)
呼倫貝爾市、巴彥淖爾市、烏蘭察布市要加快推進呼倫湖、烏梁素海、岱海等重點湖庫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加大湖泊生態補水力度,大幅削減入湖(庫)河流污染負荷,努力改善湖庫水質。實施入湖(庫)河流總氮控制,加強內源污染控制,加大湖濱帶保護與修復力度,確保湖庫水質污染程度減輕,綜合營養指數有所降低,水質得到改善。(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林業和草原局、農牧廳等參與)。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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