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聯合江蘇省、浙江省、上海市河長辦印發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河湖長制 加快建設幸福河湖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這是太湖流域積極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持續深化河湖長制,切實助力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建設的又一創新成果。
示范區地處滬蘇浙交界,包括上海青浦、江蘇吳江、浙江嘉善兩區一縣,河湖眾多,河網水系密布,河湖管理保護工作各具特色,也面臨諸多機遇和挑戰。《指導意見》立足示范區作為實施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先手棋和突破口的定位,充分考慮示范區各地河湖長制工作實際,從總體要求、基本原則、主要目標、全面深化河湖長制組織體系、提高水資源協同保障水平、深化河湖水域岸線協同管理、強化水污染聯防聯控、聯合開展水環境綜合治理、加強水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強化河湖執法監管、共創樣板河湖、協同落實保障措施等十二個方面深化提出了示范區河湖長制工作思路、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力求為示范區各地在長三角一體化大背景下推動河湖長制探索創新、提質增效提供有效指導。
為起草編制好《指導意見》,太湖局努力克服新冠疫情的影響,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居家工作時提前加強頂層謀劃,疫情防控允許時第一時間赴示范區兩區一縣深入調查研究,利用節假日加班加點,并采取視頻會議、書面征求意見等不同形式,反復聽取江蘇、浙江、上海兩省一市有關地方的意見建議,不斷修改完善、數易其稿,努力做到出臺速度快、指導作用強。
下一步,太湖局將與兩省一市河長辦進一步加強對示范區河湖長制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強化河湖長履職盡責,推動主要任務落地見效,全力打好河湖管理攻堅戰,加快建設示范區幸福河湖。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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